汉马科技(600375) - 汉马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3]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委员产生与补选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辞职致成员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职责与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管理层变更等风险因素[6]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7] - 制定选聘政策,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8]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关注独立性等方面[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10]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多方面工作[11]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安排[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通知时限可少于五日[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成员回避[13] 资料保存与规程生效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会议资料,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工作规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