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002910) -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12] 减持计划披露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股份变动报告 - 董高所持股份变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与国家日后文件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