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鼎际得鼎际得(SH:603255)2025-10-28 18:59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3]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该项目[13] 协议签署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6]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9]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2]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于专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23]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33]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3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调查[3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5] 审议事项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20][21] 其他 - 公司为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39] - 时间为2025年10月[39] - 制度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