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鼎际得鼎际得(SH:603255)2025-10-28 18:5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336.6667万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59.1667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59.1667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营口鼎际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5805.80万股,持股比例58.00%[20] - 营口盛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1701.70万股,持股比例17.00%[20] - 张再明认购1201.20万股,持股比例12.00%[20] - 辛伟荣认购550.55万股,持股比例5.50%[20] - 许丽敏、玄永强、母庆彬各认购250.2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50%[20]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2]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超过九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16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