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 - 连续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1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18] 关联交易其他要点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多种原则和方法执行[27]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9]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更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6] - 需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制度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按其执行[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3] 公司及时间信息 - 公司为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34] - 时间为2025年10月[34]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