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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68857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信宇人信宇人(SH:688573)2025-10-28 19:03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外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 价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