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前需知悉禁止行为规定[3] - 特定时间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4]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两日内报告并公告[8] - 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8][9]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转让有比例限制[10] - 多种情形下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数据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4][19] - 董高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9]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3] - 董高买卖股票违规将承担多种处罚[19] 其他 - 公司应制定专项制度加强董高持股管理[1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