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宇人(688573) - 累积投票制度
信宇人信宇人(SH:688573)2025-10-28 19:0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及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 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