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信宇人信宇人(SH:688573)2025-10-28 19: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过渡期内兼任上市公司数量从最多5家调为最多3家[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2]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原则上不得被提名[13] 补选规定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需制作会议记录[22][23][24]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25][26] 委员会建议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8][29] - 未设相关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提建议[2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42] 公司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障同等知情权[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3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