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充分偿债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