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披露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非首次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7] - 公司应最迟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10] - 公司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平台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包括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7][9] 财务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1]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11]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2] - 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需披露[11] -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需披露[11]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在披露事项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11] - 重大事项出现影响偿债能力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14] 其他披露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14] - 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本金兑付及付息事项[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16]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唐芙云,负责组织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及知情人档案管理[2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投资者等信息沟通负责人[22] 资料存档及制度 - 信息披露涉及资料存档期限为十年[26] - 下属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偿债能力时公司应披露信息[28] - 公司应建立严格财务和内控制度,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监督[29] -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31] - 公司应控制信息知情人员范围,知情人需登记[3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1] - 违反制度致信息披露失误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担责[31] - 商务活动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33] - 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33] - 制度未穷尽事宜按监管法规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36][37]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