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872,300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7,872,3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 组织架构与章程调整 - 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1] - 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1]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自动视为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0]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作决议[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2]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6]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3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并担任召集人[3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4]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3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组织架构调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44]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40] - 公司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41]
瑞尔特(002790)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