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4] 披露内容与方式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按规定报送披露[7] - 公告文件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避免用大量专业术语[8] 披露时点与义务 - 公司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8]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9]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豁免或暂缓[9][10] 禁止行为 - 不得用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确有需要应在交易时段前公告[10]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应披露[11] 子公司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规定披露[11][1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内,季度1个月内[15]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9]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及时披露[23] 财务信息审计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17][18] 业绩修正与快报 - 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预告或快报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9] 临时报告内容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事项[21] 应当披露的交易 - 应当披露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21] 资产相关披露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达规定比例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出现特定情况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26]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交易金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及金额达规定需披露[2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程序后披露[29] 担保与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 提供财务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30] 报告流程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34] 档案保存 - 信息披露档案保存期为十年[40]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控制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2]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2] 人员报送义务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3] 责任人规定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信息披露,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9]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数据内控及监督,对资料真实性等负责[41] 信息发布 - 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1] 事件报告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事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秘书组织披露[45] 保密工作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 信息知情人在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控制信息范围,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保管[47]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立即披露[47] 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失误或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48]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应受处分并赔偿[50] 财务内控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1]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51] 审计监督 - 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监督并报告[52]
科大国创(3005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