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3005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科大国创科大国创(SZ:300520)2025-10-28 19: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6]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20] - 履职应独立公正,受影响需申明回避或辞任[13][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相关事项需审议[17][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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