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宇邦新材宇邦新材(SZ:301266)2025-10-28 19:3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可提议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5日、3日发通知[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9] 委员管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