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7]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须经董事长等提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