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生益科技生益科技(SH:600183)2025-10-28 19:32

公司治理结构 -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1] - 董事会席位扩容至12人,新增1名职工董事[4][30]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股份相关规定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8]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12]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27] 董事会权限 - 原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现改为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0] - 新规定多项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涉及金额和比例[32]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10%[4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自作出分立、减资等决议起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7] 制度修订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等18项制度,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52][53] - 10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53]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