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通知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13][14] - 紧急召集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14] - 规则规定事项发生或提议发出后15日内董事会等未履职,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4] 会议通知与变更 - 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特殊原因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提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5] - 召集人应在指定媒体公告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15] 债权登记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前3日[16] 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 -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可依数额享有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6] -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需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7] 会议权限与议案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等事项作出决议[10]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会议主持与参会 - 会议主持人可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授权代表担任,未履职由超50%债券持有人选举产生[25] - 应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参会并答复质询[25] 表决权与决议 - 每一张未偿还面值100元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关联方应回避表决[27]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关联方可参会讨论但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28] - 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29] - 会议决议表决通过后生效,需批准的自批准日或另行确定日期生效[29] 决议公告与文件保管 - 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通知债券持有人[30]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2] 回购减资简化程序 -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减资,累计减资金额低于10%可适用简化程序[36] 异议处理 - 债券持有人对公告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37]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简化程序,应立即终止[37]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终止简化程序,应重新召开会议并按规定披露通知公告[3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41][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苏州天脉(30162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