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帝科股份帝科股份(SZ:300842)2025-10-28 19: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权限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规则》")、《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