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帝科股份帝科股份(SZ:300842)2025-10-28 19:3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4]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16]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5]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0]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按相关规则处理,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1]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及表决结果[42]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4] 会议签字与公告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