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3] 专门会议组织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6]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7] - 应至少包含六方面内容[9] 其他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9]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