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目的与限制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6] - 期货持仓量原则上不超预计现货交易量,持仓时间不超现货合同规定时间[6] - 只允许与有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与关联方交易需遵守相关制度和协议[7] - 业务总体额度须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9] 额度审议与使用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达一定标准或从事非套期保值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可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10] 审批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和额度内单项审批并签署协议[12] - 财务部负责可行性分析等,财务负责人为责任人[13] - 业务部门提供基础信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13] - 审计部监督检查合规性,审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13] - 证券办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并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13] 监督与报告 - 财务部定期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5]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核查并汇报董事长[7] 风险控制与披露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交易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8] - 针对衍生品或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20] - 汇率或资产价格波动时,财务部分析并上报董事长[20] - 交易异常时,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22] - 按规定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交易[22] - 子公司开展交易需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披露[22] 档案保存 - 金融衍生品交易档案由财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