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报告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7]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审计实施三日前通知被审计对象[10] - 工作底稿保管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11] - 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档案室归档[13]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 负责人安排内控后续审查并纳入年度计划[15] - 发现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17]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7] - 负责公司内控评价并出具年度报告[17] 其他 - 对审计意见有异议7日内提书面意见[13]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8]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8] - 内控有重大问题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8]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奖励,违规者处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