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管持股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3] - 特定时间内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5] 增持相关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主体信息、目的、数量等内容[17] - 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1]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21]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定[20] 禁止交易行为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2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如给予处分、收回收益等[26][27] - 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责任人可能需公开致歉[30]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