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生益科技生益科技(SH:600183)2025-10-28 19:3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报告审计要求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应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7]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0]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21] - 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且涉及事项明显违规,应纠正和重新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3] - 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主体出现多种重大变化需关注[16] - 公司发生如分配股利、重大诉讼等多种重大事项应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7]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7] - 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8] - 披露临时报告后需持续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8] - 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信息披露机构及人员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负责多项事务[2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应配合[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需按要求通报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28]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0]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并预约[32]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搜集信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董事会办公室[33][34]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记录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35] - 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归档公告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及关系活动档案管理[3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财务和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37] - 信息披露失误或致损应追究当事人责任[38] - 需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38]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40]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条件[40,4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为www.sse.com.cn[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6] - 违反制度致信息披露失误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4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0] - 股东咨询电话为0769—22271828/88986318转8225,传真为0769—22780280,电子邮箱为tzzgx@syst.om.cn[5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实施[52,53]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