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艾布鲁艾布鲁(SZ:301259)2025-10-28 19: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1]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1] - 特定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4]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与审计相关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沟通[20]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见面[20] - 在年报中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公司资料与会议相关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9]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