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隅冀东金隅冀东(SZ:000401)2025-10-28 19:35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重大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等[8] 登记与备案 - 董秘负责填写档案,董秘室执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0]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11] - 重大事项需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范围变化及时补充[13] 档案保存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十年[17]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9] - 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传递和范围并报备[15] - 信息在部门内流转,部门间及对外需批准并备案[15][16] - 披露十类事项向深交所报备档案及备忘录[16] - 知情人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买卖[19] - 董事等控制知情人范围,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信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