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0022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反担保的条件或放弃反担保。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权限范围 第七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 等,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