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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0022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妮股份安妮股份(SZ:002235)2025-10-28 19:3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每届任期三年[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人数1/2[2]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通知,紧急情况可当天口头通知[11]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日前一日发变更通知,不足一日顺延或全体认可[12]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1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记名投票等[16]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8] - 特定情形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日期等内容[20]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不签字无说明视为同意[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1]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3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1]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