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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00223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妮股份安妮股份(SZ:002235)2025-10-28 19:35

审计人员与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专项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重要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资助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1][12][13]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4] 其他审计工作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5]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16] 审计档案与制度 -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小组组长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归档,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22]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