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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00223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妮股份安妮股份(SZ:002235)2025-10-28 19: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安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者 或者个人的影响。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