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提出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对应计算[11]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2] 当选规则 - 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需超半数有效表决权[14] - 中选人数超应选,得票多者当选[16] - 当选不足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排序当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