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太力科技太力科技(SZ:301595)2025-10-28 19:3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员[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11]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2] 独立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候选人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不得被提名[16] - 同时在超3家公司任职董监高不得被提名[16]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 因特定情形应30日内离职[22] 独立董事选举与履职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4] - 应在公司多方面履职并书面记载情况[24] 独立董事会议与职权 - 2名及以上认为董事会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和支持,保障知情权[3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9]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9] - 应妥善保存履职工作底稿及公司提供的资料[44]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48]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48]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48] -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制度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公司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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