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太力科技太力科技(SZ:301595)2025-10-28 19:3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委员产生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履职安排 - 选举新董和聘新高管前1至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2]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不受此限[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建议董事会撤换[13]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4]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