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3]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 年报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3]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将相关人员登记备案[4] - 负责对外报送人员应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等义务[4] - 外部单位不得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4]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不当泄露信息应立即通知公司[4]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失公司将依法追责[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