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太力科技太力科技(SZ:301595)2025-10-28 19:36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2]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其他规定 - 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有效[12]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 本制度2025年10月28日生效[20][21]

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