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机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8]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有多项主要职责[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1]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等可能性[14] - 督促外审机构核查财报,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6]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7]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23] 其他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审计部负责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包括财务报告、内审计划等[19][20]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涉及外审评价等事宜[20] - 董事等发现财报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8] - 成员应加强学习培训,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