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7] - 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7] - 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6]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 信息披露应及时、公平,向所有投资者公开[1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3] - 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披露[13] - 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外的临时报告需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披露[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2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1]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1] 业绩快报修正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4]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等辞任或被解聘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更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临时报告[2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应及时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35] 公司其他信息 - 公司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40]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有不同规定时适用新规定并及时修改制度[4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2] - 资料时间为2025年10月[43]
同为股份(0028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