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海联金汇海联金汇(SZ:002537)2025-10-28 19:3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自行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与地点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或指定其他地点[15]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2] 会议结果与记录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25] 争议解决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董事会可修改本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