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长阳科技长阳科技(SH:688299)2025-10-28 19:39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8]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0] 信息披露阶段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及时提示风险[11] 信息披露类型及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业绩预告及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1] - 公司半年度或季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可进行业绩预告[21] - 公司出现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3] 更正公告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26]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5]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时应披露[2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28] 交易披露及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应披露[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经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4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或高管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4]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45] - 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5] - 未公开信息按流程流转、审核及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后履行披露义务[46] 其他管理规定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47] - 对外宣传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登记备案[4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49]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现重大缺陷应督促改正或报告上交所[4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50]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3]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6]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5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9]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6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