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688299) -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长阳科技长阳科技(SH:688299)2025-10-28 19:3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1]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咨询或核查[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7] 会议相关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其他 - 公司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2] - 制度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24] - 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