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6]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8]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8]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需修正公告[2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4]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出售产品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25] 诉讼仲裁披露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26] 其他披露相关 - 应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书面申请[13]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审核通过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说明并修改招股书或补充公告[8] - 应于利润分配等方案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3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38]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9] 保密与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2]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4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46]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47] - 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7] 审计与投资者关系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0] 信息披露责任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1]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1] - 信息披露违规,应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追究责任[5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5]
海螺新材(0006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