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红相股份红相股份(SZ:300427)2025-10-28 20:1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8名,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股份相关 - 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为665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2217万股[4] - 目前已发行股份数为508,520,29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3年内转让或注销[6]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45]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后果由公司承受[3]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等人员[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0]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有权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多项方案等[10][11] - 董事会可被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2]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5]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6][1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其他制度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5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8][49]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