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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及修改要点
江钨装备江钨装备(SH:600397)2025-10-28 20:11

章程修改 - 公司修改章程完善资本制度、优化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4] - 原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改后补充辞任相关规定[5] - 原章程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等,修改后表述更明确[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否则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且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决定[40]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25]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含三名独立董事[37]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权限为运用资金金额或实物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人等均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5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5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6]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4] -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等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