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000686)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北证券东北证券(SZ:000686)2025-10-28 20:4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设置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 会议召集和召开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2 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 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