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 股东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