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与决议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内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重大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多条件通过[24]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19] 股东权利与限制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9] - 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股东以外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一定比例通过[28]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0][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19] - 股东会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29]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31][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董事会应在授权事项执行完毕后首次股东会报告执行情况[38] - 授权事项持续时间长,董事会应在持续期间股东会报告进展情况[38] - 因特殊原因授权事项不能完成,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后首次股东会说明原因[3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0]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0]
横河精密(3005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