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8] 报告内容及确认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10]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0]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27] 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 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 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 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33] - 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定签发、交易所审核登记、媒体公告等流程[3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经理等起草、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证券业务部负责,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37] 信息披露检查与监督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信息披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41]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等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53] 信息资料管理 - 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4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7]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证券业务部安排[48] 信息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网站为巨潮资讯网[4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5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5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8]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59]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受处罚[59]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9]
横河精密(3005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