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6月3日获批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5184001元[3]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8500万股,发起人持有20000万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8500万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15184001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用于减资的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况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瑕疵,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需批准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3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公司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审议[31] - 审议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33] 担保事项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临时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全体成员半数[5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68]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0] 人员任职与薪酬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3][74] - 公司应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82]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特定程序[84][8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96]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9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2] - 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2]
航发控制(00073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