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全体董事认可按期召开[3] 董事会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比例资助等[9] - 审议出售与核心竞争能力相关资产关注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并发表意见[9] - 审议委托理财关注审批权授予及风险控制等情况[10]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关注内控、风险、规模、资金来源等[10]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注变更合理性和必要性等[10] - 审议收购和重组事项需关注多方面并审慎评估影响[11] - 审议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关注合规与合理性[11] - 审议重大融资事项关注融资条件和方式,关联发行关注价格合理性[11] - 审议定期报告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签署确认意见[12]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进行,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提案[13]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董事会会议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董事应独立审慎发表意见[14] 董事会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董事会应于年度结束后向股东会报告上一年度工作和下年度计划[16]